生产性服务业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夏杰长(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谭洪波(副研究员)
生产性服务业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工农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的服务行业。它是与制造业直接相关的配套服务业,是从制造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独立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本身并不向消费者提供直接的、独立的服务效用。按照国家统计局新发布的行业分类,生产性服务业分为10个大类、35个中类、171个小类,包括通用航空、仓储和邮政快递、生产性租赁、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教育培训、批发与贸易经纪代理、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不直接参与生产或者物质产品的转化,但却是生产制造须臾不可或缺的产业活动。国内外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生产性服务业在支撑和壮大实体经济方面的作用正在不断增强,各国生产性服务业的增加值和就业贡献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都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生产性服务业作为中间投入品对其他产业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壮大实体经济的重要意义,并适时提出更好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赋能实体经济的政策举措。
生产性服务业是壮大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
作为实体经济重要基础的制造业是生产性服务业存在的前提条件。作为一类独立的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产生的时间晚于制造业和农业。最初,许多生产性服务环节是置于制造业内部的,还未成为独立的产业,后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和农业逐渐分离,这种分离又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分离是制造业企业为提高自身生产效率并保持核心竞争力,将作为辅助活动的生产性服务业逐渐分离出来,这种辅助活动往往是一些通用性生产性服务,比如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营销服务、研发设计等,分离出来的通用性生产性服务企业基于规模经济的考虑,除了为原有的制造业企业提供服务外,还为其他各类企业和产业提供相同的服务,逐渐形成独立的行业并发展壮大,这种分离可以称之为实体经济的“投入服务化”。第二种分离是制造业企业凭借长期生产经营中积累的与自身产品相关的独特优势,分离出能独立为下游产业提供服务的企业,如围绕维修、安装、整体解决方案、金融、租赁等业务形成的独立企业,它们为下游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产品,这种分离可以称为实体经济的“产出服务化”。值得进一步说明的是,在生产性服务业从制造业分离出来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之后,也出现了生产性服务业自身的裂变,裂变后的不同生产性服务行业之间也会形成上下游关系,虽然其中一些生产性服务业没有直接投入制造业,但最终还是通过其他生产性服务业进入实体经济,这是由生产性服务业的中间投入品属性所决定的。
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专业化、高端化的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支撑。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决定着产业结构、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率。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为生产服务,重点在于为先进制造业服务、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我国面临的“卡脖子”技术虽然大部分集中在制造业,但掌握其中专利的往往是一些相对独立的提供技术服务的研发中心,这些研发中心属于生产性服务行业。由此可见,专业化和高端化的生产性服务业是高端制造业所不可或缺的。目前,我国专业化和高端化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作为实体经济重要基础的高端制造业的发展。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2023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其中特别强调“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这充分反映了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对于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进而实现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着重点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分离”与“融合”相结合,形成良性的产业生态系统。所谓分离,是指生产性服务环节与制造环节相互分离,成为相互独立的市场主体。这种分离可以给原本属于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更多发展空间和决策自主权,除了服务原来的企业,还可以为更广泛的市场提供服务,从而发挥生产性服务业的规模经济优势。所谓融合,是指服务过程与制造过程的融合,具体形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展服务型制造,即生产性服务企业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化和多样化的服务,根据自己的专长、创意推出与自身服务相结合的某种有形的制成品;二是促进制造业服务化,即制造业企业结合自身产品特点、生产经营中积累的各种优势,推出相关的专业化和定制化服务,包括与制造业产品相关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以提高制造业企业自身产品的性能、寿命,并促进交易达成、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上述分离与融合,有助于形成良性的产业生态系统。
加快形成有利于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互促的创新体系。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的融合发展,进一步壮大实体经济,需要构建强有力的创新支撑体系。国际经验显示,依托关键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牢牢占据全球产业分工的优势地位,是一个国家掌握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话语权的重要抓手。加快形成有利于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互促的创新体系,应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比如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优化现有的双创体系,建立“卡脖子”技术重点攻关团队,畅通技术成果转化通道;用好金融工具,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为创新企业成长壮大做好金融支撑。
积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的数字化转型。部分生产性服务业脱离实体经济独自运转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上下游客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甚至是信息隐藏行为。生产性服务提供商在难以获得下游客户的某些信息时,基于对风险和资产专用性等方面的考虑,会谨慎提供服务,结果导致生产性服务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不足,比如金融行业因信息不对称导致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不足等问题。而当前以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在产业层面的广泛应用,可以有效克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生产性服务业对实体经济支持不足的问题。通过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平台经济,制造业、农业等领域的客户可以有效向生产性服务业传递自身的个性需求,生产性服务企业可以有效捕获市场需求及客户类型等信息,进而提供更加专业化、个性化、低风险和低成本的服务。生产性服务业的数字化和平台化发展也有利于市场的一体化建设,因为数字技术能有效提高生产性服务的可贸易程度从而显著降低贸易成本,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不断扩大远程服务的范围。
扩大服务业对内开放,构建统一和有序竞争的生产性服务业市场。许多生产性服务业属于典型的知识和技能密集型行业,这些行业往往初始投入较高而边际成本较低,属于典型的规模报酬递增行业,这一特性意味着,它们只有在大规模的统一市场中才能明显降低平均成本。大规模的统一市场不但有利于生产性服务业的专业化发展,还可以为实体经济提供成本更低和专业化程度更高的中间投入。
服务业“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利用国外优质服务资源。与制造业发达国家的生产性服务业相比,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国际化程度相对低,表现为海外营收占总营收的比重低、对外开放程度低等特点,导致我国高端制造业对国外的生产性服务业依赖程度较高。为改变这一现状,应积极利用国际资源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继续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通过吸引国际高端人才和投资获得更多溢出效应;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走出去”,不断提升自身发展能力。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11版)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战略意义,深化了对创新发展规律的认识,完善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体系布局,为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力军作用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
充分认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重大意义
(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要牢牢把握创新第一动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推动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企业是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创新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重要策源地,为国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安全和人民生活质量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撑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迫切需要。构建新发展格局,要紧紧扭住创新这个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抢收新科技浪潮的“科技红利”。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需要,也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需要。只有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才能增强工业体系和产业体系的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催生新市场和新需求,培育形成完整内需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关键所在。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要始终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企业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化水平,发挥创新要素集聚效应,构建协同高效创新体系。要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优化创新布局,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更好把科技力量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准确把握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主要任务
企业是一大最活跃的创新力量,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关键在于实现创新体系协同高效、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创新生态优化完善,建设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培育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解决好“由谁来创新”“动力在哪里”“成果如何用”等问题,促进创新主体充满活力、创新链条有机衔接、创新效率大幅提高。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打造关键技术自主创新的“核心圈”,构筑技术和产业的“朋友圈”,形成带动广泛的“辐射圈”,推动重点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二)塑造大中小微科技企业协同高效的创新格局。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建设创新型企业。科技型骨干企业要发挥引领支撑作用,更好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主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推动大企业积极开放供应链,以大企业为龙头,结合中小微企业的创新灵活性,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创新生态。培育企业创新平台和基地,整合集聚优势资源,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合作对接。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坚定企业发展信心,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激发涌现更多聚焦主业、精耕细作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强化企业创新资源要素集聚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创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流动,营造充分释放企业创新活力的良好环境。坚持以科技自立自强为引领打造创新链,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巩固产业链,以金融为纽带优化资金链,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人才链。加快推动产业链完善升级,做好关键领域的固链、强链、补链、控链和融链,引领全链贯通和全要素融合创新,实现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和自主可控。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关键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推动科技企业融通创新,全面提升创新链产业链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和产业主体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明确科技型骨干企业的主导地位,推动大中小微企业发挥能动作用,融通创新链产业链,全面提升创新链产业链水平。一是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科技型骨干企业要健全科技与战略管理职能,加强重大创新成果产出、行业共性技术研究、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等,成为原创技术策源地。聚焦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全链贯通、全要素融合的系统性创新和集成性创新,将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深度耦合,实现体系性突破。引导科技型骨干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平台,超前布局产业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开展前瞻性、储备性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推动应用研究,在解决重大工程科技应用问题中总结归纳科学原理,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推动科技型骨干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中小微企业开放创新资源、提供技术牵引和转化支持,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二是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为创新重要生力军。要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加大科技项目、人才计划等开放力度,着力提高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赋能活动针对性、政策扶持精准性,健全准入规则和退出机制,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要瞄准所属细分领域加大创新投入,掌握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技术,努力成为专精特新的创新主体,实现创新创富。三是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大力推进服务型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增强对企业的服务支撑能力。培育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平台和基地,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对接和大中小微企业之间的业务协作、资源共享和系统集成,形成良好的产业链知识技术流动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向企业开放,加快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和产业化。
(二)以企业为主导,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以企业为核心构建科技和产业之间互融互通的桥梁纽带,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一是发挥企业产学研主导作用。促进科技成果更好由企业使用,逐步形成领军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推进的新局面。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出题人、主答题人和阅卷人的地位,推动更多任务由企业提出、企业成为研发主体。完善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协作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多形式合作关系,全面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引导产学研等多方主体的协同联动和科研成果的贯通式转化。二是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立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围绕事关国家安全、产业核心竞争力、民生福祉的重大战略任务,持续推进科技项目的“揭榜挂帅”“赛马制”,鼓励更多企业牵头和参与创新活动。推动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三是引导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利益分配和风险控制机制。完善的利益分配和风险控制机制是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行稳致远的有力保障。要加快扭转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转化动力不足、转化机制不健全、高质量专利数量不够多的现状。兼顾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利益诉求,充分考虑创新的贡献率,明确界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责、权、利,探索通过成果权益分享等方式合理分配创新成果。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和风险共担机制,拓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风险资金,有效应对成果转化风险、创新失败风险,提升创新容错率。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整体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强度。构建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整体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强度。一是扩大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规模与水平。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支持等方式组合,优化政府资金投入结构,建立多层次支持体系。在创新准备环节和研发环节增加或强化专门针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税收优惠政策适当前移,推动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细化财政补贴制度,对企业创新进行分环节分阶段补贴,重点加大初创环节补贴力度,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创新前景和商业潜力的科技企业。二是优化金融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工具箱,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科技创新,优化金融体系风险监管追责机制以及考核体系,提高科技金融风险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探索利用数字技术为企业增信,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拓展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和激励政策。三是畅通科技企业市场融资渠道。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链衔接。持续推动创业板、科创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制度创新,完善股权融资的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创业投资发展,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引导投资机构聚焦科技企业开展业务。支持科技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满足科技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
(四)进一步优化政策与环境,促进各类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营造企业创新人才良好发展环境,畅通人才流通渠道,提升企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容纳力,促进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一是发挥企业家的重要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培养富有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企业家。加强对企业家的战略引导和服务,支持企业家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赋予企业家在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立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决策方面的权利。鼓励企业家与科学家深度合作,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加快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二是推动企业培养一大批创新人才。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成为应用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的共同体,围绕国家重大产业布局,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大力培育工程技术人才、科学人才、引领人才。深化产教融合,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支持领军企业与高校联合办学育人,培养一大批卓越工程师和大国工匠。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各方面积极参与和支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三是畅通创新人才流动渠道。破除人才流动中的体制壁垒和机制障碍,畅通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流动渠道。推动人才跨领域、跨区域、跨部门一体化配置,促进城乡、区域、行业等之间人才顺畅流动,鼓励更多科技人才支持艰苦边远地区等地企业创新发展。搭建人才沟通交流平台,为高层次科技人才开设绿色通道,加速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
(五)营造良好企业创新生态,激发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加快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打造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环境。一是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企业创新更大自主权。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企业科技评价体系,落实国有企业创新的考核、激励与容错机制,健全民营企业获得创新资源的公平性和便利性措施,形成“创新不问出身、英雄不论出处”的政策环境。优化评价、服务、支持、激励政策,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核心技术人员权利保护力度,健全人力资本定价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技术交易市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培育科学精神、发展科学文化,塑造企业创新文化,营造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二是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发展。优化全国范围内科技创新的空间布局,重点打造以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代表的世界主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增强科技创新的国际集聚带动能力。地方政府立足当地产业优势,以领军企业为中心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承接以产业为导向的科技计划任务,建立特色化协同创新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构建区域创新合作与交流平台,破除行政壁垒和垄断,加强各区域间交流合作,促进创新要素集聚水平的整体提升。三是提高企业创新国际化水平。鼓励企业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共享科技成果和科技发展经验。促进企业利用好全球科技成果、智力资源和高端人才,鼓励国内国际双向有序流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成立产业创新领域的国际性科技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鼓励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吸引国际知名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推进开放型产业创新。(李晓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