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亿之城”晒GDP目标,释放啥信息?******
中新网1月6日电(记者 李金磊)中国有24座万亿GDP城市,这些万亿之城2022年经济发展如何?2023年经济增长目标又是多少?
近日来,已有武汉、济南、青岛、长沙、合肥、郑州、福州等万亿之城晒出了2022年经济发展“成绩单”,也亮出了2023年经济发展“计划书”。
中新财经注意到,这些万亿之城设定的2023年GDP增长预期目标普遍高于2022年实际GDP增速。
万亿之城2022年表现如何?
24个万亿之城分别为上海、北京、深圳、广州、重庆、天津、苏州、武汉、成都、杭州、南京、青岛、无锡、长沙、宁波、郑州、佛山、福州、泉州、南通、合肥、西安、济南、东莞。
截至1月5日,已有武汉、济南、青岛、长沙、合肥、郑州、福州、东莞等万亿之城披露了2022年GDP增长数据(预计值)。
武汉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预计2022年武汉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5%左右,总量达到1.9万亿元左右。
合肥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6%左右,经济总量再跨千亿台阶、突破1.2万亿。
当地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初步测算,郑州2022年生产总值增长2%左右。福州市预计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2%以上。长沙预计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8%。济南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2万亿元。
2021年成功实现“GDP超万亿、人口超千万”的东莞,近日披露的数据显示,预计2022年全年GDP超1.1万亿元。
今年GDP目标普遍高于去年增速
武汉、济南、青岛、长沙、合肥、郑州、福州等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2023年预期增长目标,普遍高于2022年实际GDP增速。
其中,郑州2023年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7%。长沙2023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
武汉市2023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以上。合肥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为生产总值增长6.5%以上。福州市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济南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5.5%以上。青岛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
上述万亿之城的2023年GDP增速目标均未低于5.5%,集中在5.5%-7%区间。
2023年GDP增长目标普遍高于2022年实际增速,背后是2023年中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的预期。
目前,市场普遍预期2023年中国经济增速高于5%。近期,摩根士丹利预测中国经济2023年将增长5.4%。高盛集团将2023年中国经济增速的预测从4.5%上调至5.2%,认为消费板块有望成为2023年中国经济增长的亮点。
长沙街头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促进消费恢复扩大成重要任务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郑州将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设为12%,福州为10%,合肥为9%左右,长沙为7%,济南为5.5%左右,青岛为5%以上。
郑州要求,加快释放消费潜力,适度调整限购区域、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确保新市民都市圈居民购房同等待遇、推进租购并举、降低购房信贷负担、落实认房不认贷等措施,开展人才八折购房、新市民购房等活动,解决好青年人才、新市民等群体住房问题,稳定促进住房消费。
合肥提出,促进消费加快恢复。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全面提升消费能级,争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青岛将扩内需列为2023年重点工作之首,要求出台实施提振接触性消费的政策措施,推动文化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行业加快恢复,着力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家电等消费。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消费将迎来强劲的恢复性增长,消费在稳增长中的基础性作用将进一步增强。”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对中新财经表示,展望2023年,中国经济将呈现稳固恢复态势,增长动能将更加均衡,预计全年增速达到5.5%左右,回升到潜在增长水平。(完)
一题而三命意的《伶官传序》****** 作者:詹丹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伶官传序》分别在中开头、中间和结尾,出现了三处观点句,即: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对此,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 这篇文章是把“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作为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 而陈必祥在《欧阳修散文选集》题解中论及此文时,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全文的主旨”,把第二处称为“结论”,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是“扩大和深化了主题”。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 不过,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但更重要的,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天命”,这是一篇的主干。其次,所谓“人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认为第一处观点句“人事”是主干,后两处是“人事”的具体表现,大致体现出“总-分-分”这样的逻辑关系。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从逻辑分类看,后两处的观点,确实都属于“人事”的范畴。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人事”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中的“人事”毕竟没有具体内涵,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提出了与“天命”相对的观点,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也就是说,相对于纷繁复杂的“人事”来说,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只是当作为与“天命”对等的一个概念,把传统的认同“天命”的观念也向“人事”有所转向,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 也正因为“人事”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其实,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旧五代史》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 然得之孔劳,失之何速?岂不以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沫之艰难,狥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而避祸。夫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所谓“咸有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伶官传序”似乎更突出其重点,所以在林林总总的“人事”中,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忧劳”和“逸豫”这一组概念对比。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人事”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这里且举一事为例。 《新五代史》有记录说: 同光三年夏,霖雨不止,大水害民田,民多流死。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思得高楼避暑。宦官进曰:“臣见长安全盛时,大明、兴庆宫楼阁百数。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庄宗曰:“吾富有天下,岂不能作一楼?”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宦者曰“郭崇韬眉头不伸,常为租庸惜财用,陛下虽欲有作,其可得乎?”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虽祁寒盛暑,被甲跨马,不以为劳。今居深宫,荫广厦,不胜其热,何也?”崇韬对曰:“陛下昔以天下为心,今以一身为意,艰难逸豫,为虑不同,其势自然也。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常如河上,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庄宗默然。终遣允平起楼,崇韬果切谏。宦官曰:“崇韬之第,无异皇居,安知陛下之热!”由是谗间愈入。 在这里,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而不听忠臣进谏、尽受小人蛊惑,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资治通鉴》也记录了这一史事,胡三省加注感叹说:“郭崇韬之言,其指明居养之移人,可谓婉切,其如帝不听何!” 此外,观点句中,“兴国”和“亡身”对举,“国”和“身”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身死国灭”,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宗后来的“逸豫”事例斑斑可举,但文章从《尚书》中的“满招损谦受益”引出该文的观点句“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这样,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也就是作为“序”而指向“伶官传”的特殊性,所谓“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这第三处的观点句,就是微观了(尽管结尾的“岂独伶人也哉”一句,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 在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我们都是以“人事”为立论前提的。在这过程中,作者所谓的“虽曰天命”一句,似乎被抛到了一边。我们固然可以说,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否认“天命”的存在,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我们没有意识到,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天命”意识,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无意中遗漏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后一句“自然之理也。”而这似乎从“人事”中逸出的,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规律性之理,以颇为“自然”的方式出现,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而这,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天命”互为相通,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认为是从“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也就是“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可以借助自然灾害,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所谓“天谴事应”。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新唐书》,就讨论了“天谴事应”的问题,并对此有所质疑。在“五行志”中,认为后世之人是在“曲说而妄意天”,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而《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正是从“天命”向“天理”过渡的桥梁。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这被沟口雄三称为“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得到理解,成为一种规律时,认识到这种规律、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不断重蹈覆辙时,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呜呼!”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