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动物园网红黑猩猩“暴走”系游客挑衅所致******
中新网南宁10月13日电(俞靖)南宁市动物园13日就该园区动物因“活泼”行为走红网络回应称,部分游客为观看“走红黑猩猩”抛物,存在向动物挑衅、起哄等不文明行为,园方呼吁游客文明游览。
近日,南宁市动物园部分动物因“活泼”行为爆火网络。某短视频平台上频现黑猩猩抛物、黑熊蹭下腹部、环尾狐猴佛系晒太阳等视频。不少短视频制作者以拍摄各类动物的“迷惑行为”吸引眼球,受到民众广泛关注。
南宁动物园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短视频中所出现的黑猩猩抛物、黑熊扭屁股、河马排粪、长臂猿翻跟斗等动物行为,可以从动物习性、生理行为、领地意识等方面分析,大多数属于正常的动物行为。如环尾狐猴晒太阳,是因环尾狐猴生活在非洲马达加斯加的疏林裸岩地带,日晒时间较长,它喜欢摊开四肢,正面朝着太阳,让阳光洒满躯干,驱赶夜里的寒气,因此人们把它称作“太阳崇拜者”,属于自然行为。
经了解,南宁动物园未来将优化动物饲养、生活环境,并完善科普设施设备,满足游客对动物行为的好奇。同时园方呼吁游客,在游园过程中请勿挑衅动物,为它们创造安静、舒适的环境。(完)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申请强制执行已通过审核,刘鑫成被执行人****** 新京报讯(记者 彭镜陶)1月12日早上,新京报记者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处获悉,其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暖曦(原名刘鑫)赔偿金一案已通过审核,法院已立案。天眼查App显示,1月11日,刘暖曦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71.93万余元,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江秋莲。新京报记者 彭镜陶 摄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在被法院判决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近70万元后,刘暖曦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1月4日上午,刘暖曦微博账号已被封禁,但当天中午微博上再次出现疑似其新账号,随后也被封禁。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1月9日,江秋莲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询问是否收到刘暖曦的赔偿款,法院查询后,表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她已于当日前往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审核期为七天。(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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