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重庆新开建一大型公立综合医院 将服务西南地区******
中新网重庆1月11日电 (记者 刘贤)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暨两江新区社会民生项目集中开工活动10日在当地举行,19个社会民生项目总投资约106亿元。
其中,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共同建设。
图为签约现场。 陈超 摄该医院总投资45亿元,占地面积210亩,总建筑规模38万平方米。一期项目建成后将提供1500张床位,全面引进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优势学科及管理团队,立足重庆、服务西南,打造“公益性、创新性、引领性”的大型三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样板工程。
此次集中开工建设的还有备受民众关注的学校、养老机构、健身中心、公园等项目。如两江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是拥有游泳池、羽毛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场等体育设施及相关商业配套的大型专业运动场馆,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毗邻重庆理工大学龙兴校区。
两江新区市民中心则规划了档案馆、图书馆、文化馆老年大学、科研基地及职工综合服务中心等功能。
多功城遗址公园占地约28亩,将保留现有台阶古树,对城墙、城门、古驿道进行修复、归安、加固、展示,全方位展示多功城城址结构和布局。
泰康之家·渝园二期是持续照护模式康养项目,可提供114个康复医院床位及231个护理床位,计划于2024年8月完工。泰康之家·渝园共分四期开发建设,总计可提供1600余户养老单元。
还有9个教育类项目同期开工,包括两江新村实验学校、十方界中学(川外附中两江中学)、金海学校、两江森林阳光小学、鹿山小学、健康城小学、金渝学校二期、重庆巴蜀常春藤学校二期宿舍、博雅小学湖霞校区等。(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