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暂停22项对外公共服务安排******
中新社澳门12月27日电 (记者李亚南)澳门特区政府行政公职局27日发布消息称,因应新冠疫情的最新发展,特区政府将于28日至30日期间暂停22项对外公共服务。特区政府呼吁市民尽量利用电子方式申请公共服务。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澳门26日新增74名新冠病毒确诊患者入住卫生局的隔离治疗设施,此外,当日有7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离世。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公职局27日称,因应新冠疫情的最新发展和人员安排,特区政府将于28日至30日期间暂停22项对外公共服务,包括市政狗房门诊和手术服务、氹仔嘉模药物治疗中心美沙酮服务、卫生局专科门诊服务和急诊探病,以及各卫生中心的护理服务等。
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27日表示,过去24小时仍有400多趟救护车运送病人至仁伯爵综合医院急诊部,需要入院的病人不断增加。在人员及设施配置上,卫生局暂停非紧急或非必要的医疗服务,整体调配医疗资源投入新冠患者救治。在隔离治疗病床方面,通过合并部分住院人数较少的部门,设立更多隔离病房,仁伯爵综合医院隔离治疗病床增至300张,目前医院级别隔离治疗病床总数接近700张。
此外,卫生局持续检视病人救治分流情况,除增加社区门诊的服务点,把病情较轻的病患分流至社区治疗中心和隔离治疗酒店,也会因应情况适时调整仁伯爵综合医院急诊部病人分流及收治安排,最大程度地减轻医院急诊的压力,让医护人员集中力量救治重症病人。(完)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